竟然又到了周末,和平日没有多少区别,生活还是一如既往的无趣。
睡眠肯定不会太好,早早爬在窗前,想要寻找天边那颗最亮的星。
最近无法出门,一直没有机会踩到狗屎,运气自然好不到哪里。
从东边看向更远的东边,除了心中一万个奔腾而过的草泥马,天际不但深邃,还一直黑黢黢地,什么都看不清,我的努力终于输给了成功他妈。
算了,捏了捏不怎么粗壮的胳膊,估计再加上同样不怎么粗壮的大腿,也绝对干不过老天爷,还是老老实实地去做学习强国吧。
至少,从面子上看,我表现的还是相当热爱学习。可是,再走心的演技终归还是演绎出来的,如果一不小心把骨头碰碎,每一个掉下的渣渣,都会证明我是一个貌似三好学生的赝品。
是谁说的,当你失去一样东西的同时,就会得到另一样东西,真他娘的太有道理了。
正在考虑,要不要学林黛玉那样掏出一块洁白的手帕,朝上面吐几口黑血,渲染一下此刻哀伤的气氛。东方猛然放白,晨光像海浪一样,一下铺满了天空,整个世界瞬间明亮起来。黑夜到白天的转换,竟是如此的迅速,如此的干脆,如此的没有痕迹,如此的了无牵挂。
成功地避免了一个很狗血的情节,我呆呆地看着远方,惊讶地张大了嘴巴,大的可以倒进一整瓶大乌苏。奇怪,怎么又是大乌苏,难道这些天,真的缺酒了吗?
天地仍是那个天地,看不出哪里变了,可它的的确确变了。阳光夺走了路灯的风头,让孤寂的天地充满了一种辽远和壮阔。这是谁的锦绣江山,能够这般明朗如画?
孤独地守了那么多的日子,等了那么久的时间,从来不曾如今天这般,在一个周末的清晨,找到了内心的宁静。
爱了,爱了,真的爱了。
此刻,如果远方有你,恰好推开了窗,一定能够看到,我的眼睛正如清晨的天空一般明净。
喜欢这样的周末,比能够想到的简单还要简单。像一只不起眼的候鸟飞过天空,没有留下任何痕迹。
果然还是孤独更适合自己,因为我终究没有学会,该如何与岁月温柔以待。
以前,有位朋友说,同我聊天,简直要每一瞬间原谅我一百次才能继续聊下去。
这么样说是不是有点太混蛋,一点都不像在夸我。不喝三瓶以上的大乌苏,绝对说不出如此有深度的醉话。可我分明记得,那天我们都没有喝酒。
人与人之间的相处,眼缘很重要。顺眼了,什么都好,放个屁都觉得你在奏高山流水,感慨一生有了知音。不顺眼了,舔舔嘴唇都觉得你刚吃完牛粪在反复回味,从里到外都是嫌弃。
我和朋友之间大抵两者都有。曾经有过许多次争执,但每次都不算激烈。最后,不是彼此觉得手疼,就是身体疼。
其实,我是一个讲道理的人,前提是当我有道理的时候。
但有些遭遇,像一张出错的试卷,题目是错的,怎么可能有正确答案?
在窗前站了好一阵,甚至听见了自己细细的呼吸,竟然那么陌生。
远远地,飘来了隐隐约约的桂花的香。
这样的日子,每一段光景我都无限喜欢。
前几天,还有些不甘,睡前对着月光许了心愿。
不幸的是,菩萨睡得比我早,没有听见我的祈祷。
现在,似乎悟了,感觉在这里也挺好的,比外面好。
有酒吗?突然想喝酒了。
今晚,我去拎一壶月光,在夜空和大地之间,同你连干三杯,可好?
然后,再给彼此一个温暖的抱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