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评论员 王学钧

一不留神,本想走捷径的刘晴掉进了陷阱。去年底,她缴费7000元,报了湖北一家培训机构推荐的碳排放管理师、高级碳排放交易师培训课程。培训机构工作人员告诉她,证书是“国家发证”,“两个证书的挂靠费可以给到7万元”。岂料,没等到考证,培训机构的人就“消失”了。报警后才知,涉事公司涉嫌诈骗,负责人已被刑事拘留。

明眼人都会看出 ,刘晴的遭遇只是挂证乱象中的一个片段。曾几何时,在不少人那里,挂证成了一桩投机取巧的生意。在这桩生意中,某些企业为了跨越相关部门在开业从业资质方面设置的“门槛”,宁愿支付一定的挂靠费,吸引某些“外人”把某种证书挂在企业名下;某些“聪明人”为了从企业那里“躺赚”挂证费,千方百计地“猎取”相关证书,以至于轻易被打歪主意的培训机构所“捕获”;某些培训机构为了赚取更多的“培训费”,变着法地忽悠人,以至于许多人经不起各种诱惑而“愿者上钩”。

乍看起来,刘晴的遭遇似乎颇值得同情。不少人都这么干,并且都得逞了,可她花了不菲的“培训费”,却最终未能如愿。如果不是涉事培训机构被查处,她很可能就能如期拿到碳排放管理师、高级碳排放交易师两个证书,并像培训机构所“承诺”的那样“一年躺赚7万”。要知道,许多做挂证生意的机构并不会像涉事培训机构这样被相关部门查处,许多打挂证主意的“聪明人”并不会像刘晴这样“倒霉”。

实际上,刘晴的“倒霉”跟涉事培训机构的被查处一样,纯属理所当然、咎由自取。可以说,刘晴从一开始就错了。明明知道或应该知道挂证“躺赚”于法于理都是一件“不正确”的事,却为了不当得利,在培训机构的蛊惑之下铤而走险。在这个意义上,说刘晴活该“倒霉”也不为过。

对培训机构而言,只要在在法律和政策许可范围内,为了取得经济效益,做任何一种培训都无可非议。只要不违背既定法律法规与公序良俗,为了招到更多学员,市场推广方式稍微“花哨”一些也无妨。可无论如何,不能明知故犯,去做不正确的事。挂证是违法的、不道德的,任何培训机构都不应把挂证当生意来做,不应无原则地迎合相关企业与个人的“挂证需求”,更不能为了赚“培训费”而极尽忽悠之能事,以各种不正当的手段诱人“上钩”。

不能再让挂证生意若无其事地做下去了。为此,相关部门需要对刘晴这样的“聪明人”与涉事培训机构这样的“证书叫卖者”严加监管。与此同时,也须多方发力,铲除挂证生意滋生的土壤。比如,在企业准入上,能降低或取消的“门槛”尽量降低或取消,对挂证生意釜底抽薪;在证书管理上,对相关部门、单位严加“看管”,最大程度地挤压其权力寻租空间,减少其被培训机构“俘获”的可能性;在市场推广上,对相关网络平台与营销渠道严肃问责,最大程度地避免其“口无遮拦”,为了赚取广告费而放纵各种“胡说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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