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7月15日,我在淘宝上的LOGO为DG的商家(奥特莱斯)页面看到一款在售运动鞋,原价399元,推出清仓价8.9元,我就下单付款购买了。16日发现商家未发货,发送了一条催发信息,商家未予理睬。17日见仍未发货,再次催发,商家回复“疫情哟,不接急件,等不了可以选择退款哟亲,不好意思”,我体谅他们,于是回复说我可以等,事实上那时快递已经放开,快递几乎都畅通无阻了。此时我发现我的订单页面显示为最迟发货日期为8月29日上午10:36,于是我于8月29日9:16再次提醒商家发货,从此商家除了推送了两条“欢迎光临本店”的广告语,就不再理睬我了。过了最晚发货时间,我于当天下午12:55投诉,进程若商家48小时不处理,平台将会处理,48小时过后,平台接手处理,说可以给我退款,我要求退款并赔偿,经过2轮交流,平台回复已降低了该商家信誉分,而且该商家已无任何保证金在平台了,可以赔付5元左右,并让我走申请退款程序,被迫无奈,我走了申请退款,但同时我告知平台客服人员,我要求的赔偿不是5元。我认为商家已经有欺诈嫌疑,我要求平台进一步核实解决。目前在等待中。求问:
1、该商家涉嫌虚假广告和欺诈消费者吗?
2、虽然我按成交售价实付款8.9元,但该商品原价为399元,我以8.9元的清仓价购买的是一双价值399元的鞋,商家或平台应该按399元进行陪付?
3、商家一直对我不理不睬,并提醒我可以退货,我认为是商家按8.9元售卖只是个幌子,吸引顾客下单,然后采取提醒顾客选择退货直至拒绝发货,对买家的催发一直不理不睬。这是否构成了商业欺诈?
4、商家逾期仍不回应后,淘宝平台接手处理,淘宝负有哪些管理方面的法律责任?淘宝对我这个买家应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