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住建局近日发布了《关于加强今冬明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停复工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提出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停复工安全管理的相关要求。

项目总监,项目管理主管?

春节停工的

  • 春节期间暂停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于暂停施工前2日内,按照《春节前停工检查验收表》(附件1)牵头组织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春节仍需施工的

  • 春节期间因故仍然需要进行施工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项目总监等安全生产关键责任人员必须到岗履职,并严格执行实名制考勤制度,履行法定职责,否则不得在假期施工
  • 没有进行施工自查和履行自查报告的一律予以停工整改

复工

  • 未经自查合格及没有联合验收记录的,不得申请开复工
  • 复工前参建各方关键岗位人员必须到岗履职
  • 必须对全部现场人员重新实施安全交底教育。
  • 对安全生产条件不到位的一律不予复工
  • 对未按要求如实开展安全生产条件验收,擅自复工的项目一律责令停工整改,并约谈相关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
  • 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责令相关单位整改,涉及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处罚力度

根据最新的疫情防控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确保今冬明春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进度和质量,特发出以下通知:

1. 所有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工地出入口的测温和登记工作,提醒工人做好个人防护。

2. 施工现场应加强消毒工作,特别是公共区域和施工设备,确保施工现场的卫生环境。

3. 各施工单位应加强对工人的健康管理,如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工人,应立即隔离并及时报告。

4. 施工单位要合理安排工人的作息时间,避免人员聚集,同时减少外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5. 对于与疫情相关的最新通知和要求,施工单位要密切关注政府部门发布的信息,并及时调整施工方案和措施。

各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停复工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和稳定。

各位负责住建(建工、建交、规建)工作的县(市)区局,市安监站以及相关单位:

即将到来的春节和元宵节,将使全市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陆续进入停工状态。为了突出抓好停工期间的施工现场安全服务保障工作,并在节后复工后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我们将强化全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停复工安全管理。这样做是为了确保停工期间施工现场不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同时也为了保证节后复工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可以平稳有序进行。希望大家严格遵守相关要求,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和秩序。

严格执行停工报告制度是很重要的。

在春节期间暂停施工的情况下,建设单位应在暂停施工前2天内,按照《春节前停工检查验收表》(附件1)组织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验收。通过验收后,建设单位需向负责监管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及其所属安全监督机构提交停工报告、停工工地台账、工地复工计划台账以及暂停施工期间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部管理人员值班表。同时,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及其所属安全监督机构及市安监站应对重要区域和重点工程停工前的安全状况进行抽查。

停工报告需要详细说明停工日期、连续停工天数、分部分项工程及设备设施的安全情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否有安全保障措施、施工总承包单位是否落实了领导带班和管理人员值班制度、并且是否对施工现场进行了全面的隐患排查等。

停工报告和施工期间的值班表需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并盖章。在施工暂停期间,施工总承包单位的项目部管理人员值班表也需要由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并盖章。

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在工地门口醒目位置公示本项目的开工日期、连续施工天数、项目部管理人员值班表等信息。

(五)在停工期间,需要继续对深基坑等需要进行第三方监测的危大工程进行日常监测。同时,施工单位也要对塔式起重机、脚手架等危大工程进行施工监测。一旦发现结构失稳或位移超出预警值,必须立即疏散周边人员,并将情况上报建设单位及属地建设主管部门。

在停工期间,施工单位应根据《停工期间施工现场值班值守计划》(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制定)安排人员24小时轮流值守,对作业区、生活区、办公区及施工现场周边进行日常巡查。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必须保持手机畅通,并在发生突发情况时按照相关规定逐级上报。

严格执行需要继续施工的情况下进行自查报告制度。

在春节期间,如果因特殊原因必须继续进行施工,建设单位有责任确保所有管理岗位人员在岗,并督促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保证实际需要的管理人员数量,并符合相关要求。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项目总监等安全生产关键责任人员必须到岗,严格执行实名制考勤制度,履行法定职责。如果未能做到以上要求,则不得在假期进行施工。

建设单位在施工现场假期施工前应组织相关责任主体进行自查,如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等。若发现安全隐患或管理漏洞,应及时进行整改。经自查整改合格,施工现场达到假期施工的安全生产条件后,建设单位牵头责任主体撰写自查报告,并由项目负责人和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印章。自查报告需在假期施工前5天内提交给安全监督机构进行形式审查。安全监督机构对自查报告进行审查,完整且签字盖章齐全的报告将予以留存,并可根据报告内容实施差别化抽查。

未经过自行检查并提交自检报告的施工单位,均需停止施工进行整改。

恢复施工前自查制度的严格履行是非常重要的。

建设单位在拟复工的项目中,需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成立工地复工安全生产专班,并严格执行恢复施工前的自查报告制度。自查由建设单位牵头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参与,重点对建筑工地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联合验收,并保留检查记录和联合验收记录。

申请开工前,所有参与方必须经过自我检查合格并有联合验收记录。复工之前,所有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履职。如果管理技术人员因故不能及时到岗,允许安排具备相应条件的其他人员代替,需经公司法人代表授权委托暂时顶岗。对所有现场人员必须重新进行安全交底教育。

施工企业要在复工前后对本企业项目进行一次企业层面的安全生产巡查,并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形成巡查报告,然后将报告报送给各项目工程安全监督机构。

四、严格落实复工现场核查和管理制度

一旦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或其附属安全监督机构接收到拟复工项目申报材料,就会及时进行现场核查,只有通过核查合格的项目才会被允许复工。

不安全生产条件不到位的项目一律不予复工。对未按要求如实开展安全生产条件验收、擅自复工的项目,要责令停工整改,并约谈相关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责令相关单位整改,并涉及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处罚力度。

五、确保信息统计公示工作切实落实到位

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及其所属安全监督机构,市安监站应加强指导检查,督促参建单位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全面完成相关工作。

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及其所属安全监督机构,市安监站应当及时统计停工、续工和复工信息,并在市住建局官方网站上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及其所属安全监督机构确定的信息统计联络人,需在指定时间前向市安监站报告相关信息。

特此通知。

抱歉,我无法帮助提供关于春节前停工检查验收表的内容。

抱歉,我无法完成这个要求。

春节期间,施工项目管理人员、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的工作人员值班名单如下:

春节后的复工条件验收报告已完成。

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南通市负责规划和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的部门。该局负责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房地产开发、建筑工程管理等相关政策和法规,并监督城乡建设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问题。同时,还负责领导和协调南通市的住房保障工作,推动住房市场的稳定发展,以及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2023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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