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刷银行卡流水“跑分”赚点小钱?你以为这样是“轻松赚钱”?近日,莘县公安重拳出击,以雷霆之势成功打掉多个“跑分”犯罪团伙,抓获多名“跑分”犯罪嫌疑人。
11月10日,莘县警方赴梁山等地,打掉一为境外诈骗分子洗钱的“跑分”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田某、卢某,涉案流水达110余万元。
11月10日,莘县公安局接到居民小华(化名)报警,称其被冒充的“京东白条”客服以注销京东白条账号为由诈骗20余万元。接警后,反诈中心、十八里铺派出所联合开展研判,并于当日赴梁山县将一级卡卡主田某(男,22岁)抓获归案。经循线追踪,于11月12日将另一名犯罪嫌疑人卢某(男,21岁)抓获。经查,卢某、田某在明知上线帮助境外人员转移涉诈资金的前提下,在湖南长沙、山东梁山等地进行跑分洗钱活动。其中,卢某涉诈资金50余万元,从中牟利4000余元;田某涉诈资金60余万元,从中牟利5300余元。
目前,公安机关依法对田某、卢某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11月14日,莘县警方赴湖南岳阳,抓获犯罪嫌疑人游某,涉案流水达200万余元。
11月14日,莘县公安局徐庄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掌握一条线索,经周密研判,赴湖南省岳阳市将涉诈犯罪嫌疑人游某(男,43岁)抓获。经查,游某在明知上线帮助境外人员转移涉诈资金的前提下,将其名下4张银行卡出售给“上家”,资金涉及200余万元,游某从中牟利1万余元。
目前,游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11月17日,莘县警方赴河北邯郸,打掉一“跑分”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涉案流水达100余万元。
近日,莘县公安局反诈中心联合燕塔派出所根据前期工作,经周密部署、综合研判,分别于11月7日、11日、15日、17日,在山东济南、江苏常州、河北邯郸、河南焦作等地抓获涉诈犯罪嫌疑人王某(男,21岁)、金某(男,27岁)、李某(男,22岁)、牛某(男,24岁)。经查,王某、金某、牛某在明知帮助境外人员转移涉诈资金的前提下,与上家李某进行跑分洗钱活动,资金流水涉及100余万元,从中牟利5000余元。
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王某、金某、牛某、李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11月17日,莘县警方赴山东威海,抓获犯罪嫌疑人李某,涉案流水达800万余元。
11月17日,莘县公安局反诈中心联合河店派出所经缜密侦查,赴山东省威海市抓获涉诈犯罪嫌疑人李某(男,33岁)。经查,李某在明知帮助境外人员转移涉诈资金的前提下,仍然办理对公账户并出售给他人进行跑分洗钱活动,涉案资金流水高达800余万元。
目前,李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11月16日,莘县警方赴河北馆陶、深圳市等地,抓获犯罪嫌疑人葛某等七人,涉案流水达1000万余元。
11月16日,莘县公安局刑侦城关中队、东鲁派出所经缜密侦查,赴河北馆陶、深圳市等地抓获涉诈犯罪嫌疑人葛某(男,40岁)、黄某(男、28岁)、赖某(男,34岁)、刘某(男,40岁)、贾某(男、38岁)、姚某(男,45岁)、刘某(男,46岁),成功打掉以葛某为首的七人“跑分”团伙。经查,葛某等人在明知帮助境外人员转移涉诈资金的前提下,仍进行跑分洗钱活动,涉案资金流水高达1000余万元。
目前,葛某等七人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据了解,犯罪分子会专门搭建平台,通过“跑分”将赃款分流洗白,最后这些非法资金流向境外,增加公安机关追查资金流向的难度。
警方提醒:帮助诈骗、赌博等违法犯罪团伙进行洗钱活动,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参与者需要承担刑事法律责任。帮助洗钱的涉案第三方账户将被公安机关依法冻结,涉嫌犯罪还将受到法律惩处。请广大市民注意保护个人隐私信息,不要轻易被网络上不切实际的高额利润所诱惑,更不要随意出租、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银行账号等,不要用自己的账户替他人提现。
